選項"原來的稅單被撤銷"是正確答案。
人民收到稅單有問題時,到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尋求行政救濟,如果幸運得到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稅單,原來的稅單會被撤銷。
從實際發生過的事來看,選項"已得到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稅單,沒事了",顯然是太天真了些。戲還有得唱,國稅局不會輕易認輸的。
選項"國稅局重新再開出另一張稅單"是實際常發生的事。
KuLi的是,訴願委員會總是在撤銷稅單同時,加上一行字「另為適法之處分」,導致民眾儘管原來的稅單被撤銷,卻又往往接到國稅局重新再開出另一張稅單。在國稅局的認知中,「另為適法之處分」是訴願委員會的意見,換個算法、換個數字、重新開新的稅單就是「另為適法之處分」的實際作為。這就是"萬年稅單"這個名號的肇始原因。
若後續沒按規則走,選項"被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是有可能會發生的。
在漫長又循環無終止的行政救濟過程中,規則是:人民要提出擔保,否則國稅局即可移送強制執行。所以人民的財產不是早被強制執行,就是被迫提供擔保,個人甚至也因欠稅被限制出境,或於執行時遭拘提管收,憲法所明文保障之人民生存權、財產權、工作權及遷徙自由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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