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2010/11/17 婆婆往生衍生出來的稅務問題,打了十多年官司,刑事、民事都告贏了也沒用,最高行政法院只聽國稅局片面之詞,人民至今仍不得安寧

        苛「稅」猛於虎,長期以來國稅局行政裁量權凌駕司法、監察、立法與行政等五院之上,造成稅災蔓延,民怨沸騰,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似乎就註定永世不得超生。尤其在各大媒體相繼以整版大幅版面報導「揭弊興利 台灣賦稅人權總體檢」、「終結台灣稅災專輯」等賦稅人權議題,掀起一股稅改全國大串連行動。從立法院國會質詢、監察院調查報告,均以受害14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要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立即撤銷違法稅單與違法強制執行。為呼籲政府落實賦稅人權,大高雄地區太極門弟子三四十人於11月15日下午3:30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及財政部高市國稅局苓雅稽徵所,發起為台灣賦稅人權喊冤活動,呼籲所有稅災受災戶,共同走上街頭,要求政府重視人民的聲音,解決民怨。
稅改團隊在高市國稅局苓雅稽徵所高舉布條,用實際行動讓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看到人民的苦痛。

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門風嚴謹,遵守國家法令,愛國愛民,長期致力於發展中華優質文化,讓台灣在國際舞台發光發熱;太極門從來沒有積欠任何稅款,但十幾年來,國稅局不斷隱匿證據、偽造文書、引用廢棄判例欺騙法官,口口聲聲用「依法課稅」欺騙國人,人民因為稅災迫害苦哈哈,政府非法官員卻坐高位、拿績效領獎金!人民是頭家,公務員是公僕,公僕理應服務頭家,但國稅局人員卻膽大包天,公然對頭家施暴,馬英九總統曾不諱言地說:「凡是侵害人權,侵害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國稅局枉顧國家法令,還知法犯法,荼毒百姓。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表示,此次行動的主訴求是「稅改靠人民、惡官轟下台」,14年來太極門師徒上萬人,窮盡各種體制內的行政救濟管道,都無法獲得公道,「今天人民會走上街頭,完全是官逼民反!太極門弟子不只是為自己,也為了全台420萬欠稅欠費遭強制執行的含冤稅災受災戶的權益,為了正義而戰!」

洽公民眾沈小姐表示,婆婆82年往生,留下來上億的債權,她為了衍生出來的遺產稅、贈與稅和不實扣繳憑單所產生的所得稅,打了十多年官司,刑事、民事都告贏了也沒用,最高行政法院只聽國稅局片面之詞,纏訟十幾年,至今仍不得安寧,只好向監察院陳情,她非常關注太極門的案件,她覺得如果連太極門這麼大的團體都輸了,那個人就完全沒希望了,她表示一定會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這支由太極門發動,串連稅災受災戶所組成的稅改團隊,在高雄市國稅局高舉「推動稅制改革、撤銷違法稅單、嚴辦違法官員」布條,用實際行動讓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看到人民的苦痛。
[source: Peopo]

2010/11/19 賣發票給那個虛設行號的是國稅局,為何被罰的是民間公司? 導致公司倒閉、員工失業

終結稅災 立委籲落實稅改

  • 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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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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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社】

     為保障納稅人權利,朝野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落實稅改政策,要求稅務機關應確實遵守民主法治,不要讓稅務機關變成守法納稅民眾的夢魘。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與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等團體在立法院召開「終結稅災,全民啟動」記者會,宣布在全台進行「賦稅人權百萬連署」串連活動
     羅淑蕾表示,依法應是賺多少錢、扣多少稅,但很多不是依實質所得、而是依扣稅所得來課稅,即依稅務機關認定的所得課稅,造成不公平現象。打稅務官司過程中,銀行戶頭被查封,即使打贏官司也沒用,因為公司可能早就倒了。
     高志鵬說,許多民眾常因對稅法的不熟悉或因對「所得」的認知與稅捐機關不同,以致漏報所得,動輒被政府機關裁罰,導致其財產權、營業自由或人身自由在稅捐稽徵、執行程序中受到政府的侵犯,因此有所謂「稅災氾濫」的問題產生。
     中小企業會計黃小姐表示,她的公司在今年6月收到國稅局通知,說該公司5年前取得虛設行號的發票,該公司調出當初交易憑證包括進貨發票、出貨單、匯款單等都沒問題,但國稅局仍認定取得虛設行號發票必須受罰。她質疑,賣發票給那個虛設行號的是國稅局,為何被罰的是民間公司呢?
     羅淑蕾批評,國稅局賣發票給公司行號時都無法識別是否為虛設行號,人民又該如何分辨?她質疑,為何每次稅務有問題就是企業、老百姓倒楣,國稅局都沒事?她主張,不適任的稅官也應淘汰。991119
[source:中時電子報]


終結稅災 立委推動賦稅人權 

【記者鍾元/台北報導】立委高志鵬、羅淑蕾等19日於立法院召開「終結稅災,全民啟動」記者會,宣布在全台進行「賦稅人權百萬連署」活動。他們並呼籲政府落實稅改政策,要求稅務機關應確實遵守民主法治,不要讓稅務機關變成守法納稅民眾的夢魘。
羅淑蕾指出,稅務案件因稅務人員執行不當,有民眾遭遇不公平事件,「人民有納稅的義務,也有權力向政府去爭取。」她指出,台灣很多稅法是民國初年訂定的,目前時空背景完全不同,應該檢討。
高志鵬說,許多民眾常因對稅法的不熟悉或因對「所得」的認知與稅捐機關不同,以致漏報所得,而動輒被政府機關裁罰,導致其財產權、營業自由或人身自由在稅捐稽徵、執行程序中受到政府的侵犯。
原來在某中小企業當會計的黃小姐表示,她的公司今年6月接到國稅局通知,說公司在5年前拿到虛設行業的發票必須受罰,雖然該公司調出當初交易的進貨發票、出貨單及匯款單證明沒問題,但公司被威脅要寫「認罪協議書」,否則罰金從1倍變為5倍,最後公司繳了近百萬元罰金因此倒閉,也讓她到現在還在失業中。
羅淑蕾指出,賣發票給虛設行號公司,為何國稅局沒事,但企業、老百姓就要倒楣,她認為不適任的稅官也應淘汰。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表示,台灣賦稅人權長期被漠視,稅災氾濫得不到好的管道來正視問題。
「要終結稅災,納稅義務人在面對稽徵機關的時候,稽徵機關是用什麼態度來執行法律,是為了課稅而執行法律還是為了公正的衡量納稅人的負擔而去執行法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研究所助理教授黃士洲認為,這需要每一個稅務人員有相當的法律素養。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稅制稅務委員會副主委蔡文精表示,很多的租稅在課徵及制度面的部分跟事實、實務差距過大,他看到很多案子人民根本沒有辦法負擔。他呼籲賦稅人權保障要繼續推動。
[source: 大紀元]

2010/11/19 掬水軒遭追稅 二代遺產全繳光

掬水軒遭追稅 二代遺產全繳光

 更新日期:2010/11/19 14:41
85年老字號的食品公司掬水軒,第二代負責人柯德勝過世之後,妻子隱瞞死訊打理財產,被人檢舉後,要繳遺產稅和罰鍰4.8億, 等於所有財產幾乎全繳庫,妻子打官司勝訴,爭回1億6千萬。
蜜月送金幣的廣告打響食品老牌掬水軒的知名度,一支一支創意廣告,讓人印象深刻,85年的實戰經驗讓掬水軒事業版圖愈做愈大。但是第二代負責人柯德勝11年前去世,妻子隱瞞死訊私下處理遺產偽造贈與契約,財產轉移給子女,被人檢舉。國稅局追稅認為除了要繳遺產稅兩億兩千萬,還要再罰兩億六千萬,加一加幾乎等於柯德勝的全部遺產。 家屬打行政訴訟,法官認為遺產稅追繳1.4億,罰款不變。家屬仍然不滿意再訴訟,法官認為遺產稅和罰鍰,不能高於遺產總額,最後遺產稅維持1.4億,罰款減為1.8億,比一開始少付了1.6億。
家族企業為了省遺產稅動手腳,雖然少付了1.6億,但是官司也浮上檯面,成了討論話題,第三代負責人柯富元說要不要再上訴,減少損失,還要再和律師商量商量。
[source: Kimo新聞]

2010/08/04 林志玲抗稅案昨開庭 備妥證據拒繳819萬

2010年8月4日 蘋果日報報導
新聞摘要
林志玲不滿遭國稅局連追帶罰所得稅819萬元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開庭,國稅局堅持她從經紀公司凱渥領取薪資應全納入稅額計算;但她律師團稱這些錢是她個人執行業務所得,應扣除給凱渥的佣金等必要成本後再計稅。法官裁定下月再開庭辯論。
林志玲律師團昨向法官強調,她只委託凱渥代簽演出契約,並舉例凱渥2004年幫她簽了7場表演合約,但她受傷只演出3場,兩年後才拿到60萬元,顯示凱渥不會幫她追討演出費,還跟她收取2成佣金。律師竟說,林志玲出國表演的機票錢也自己出,因此她不是領凱渥薪水,應可扣除最多45%的必要支出後再課稅。
但國稅局堅持,凱渥擁有林志玲肖像權,她須全力配合凱渥接洽的活動,不得私自外接演出,可見她是受僱員工。她2003到2005年間,共漏報1700多萬元薪資所得,因此去年要求她繳庫819萬多元。
資料來源: 中華人權協會

2010/07/02 沒拋繼承訴訟11年 12億遺產稅免扛了

2010.07.02 聯合報報導
新聞摘要
經過十一年來不斷訴訟,屏東縣前縣長林石城的媳婦林黃金瑞終於勝訴,脫離繼承人的行列,不必再為過世姊姊約十二億元的遺產稅、罰鍰糾纏。
林黃金瑞的姊姊黃瑞珠於八十五年去世,留下土地、房子、債權等價值十六億餘元的遺產,但因為生前負債也不少,法定繼承人都紛紛拋棄繼承。
最早拋棄的是黃瑞珠的三個兒子,而黃的父母早已死亡;高雄市國稅局因此認定黃瑞珠的兄弟姊妹林黃金瑞等四人為遺產繼承人,須繳稅五億九千多萬元,及同額罰款共約十二億元。
林黃金瑞也不願繼承姊姊遺產,八十八年和其他三位手足一起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但未及時提出證據,遭駁回。九十年間,林黃金瑞重新打官司,仍然失敗;之後再聲請限定繼承,也未成功。
民事訴訟的路不通,林黃金瑞改打行政訴訟,但九十四年十月敗訴確定。
林黃金瑞不死心,再提起「確認繼承權」不存在的官司,上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時翻盤。法院採信其親戚的證詞,認定林黃金瑞和姊姊的兒子少有往來,到八十八年八月才知道第一順位的人全數拋棄繼承,符合聲請拋棄的期限。判決確認「林黃金瑞對黃瑞珠的遺產繼承權不存在」,國稅局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林黃金瑞終於脫離姊姊遺產繼承人的行列。



source: 中華人權協會

2010/05/15 受文者寫「飯糰」 國稅局開單 不尊重攤販

受文者寫「飯糰」 國稅局開單 不尊重攤販2010-5-15
自由時報 報導
新聞摘要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開單告發彰化市一對擺攤賣飯糰的老夫婦未辦理營業登記,
受文者竟然寫「飯糰」。老夫婦不滿地說,稅務員若要開單給他們,至少也要先問
清楚姓名。事實上,該類個案還不少,也有告發單的受文者竟寫上「紅茶」、
「雞排」等,引發民怨。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晚間又緊急發表聲明指出,該局將進行檢討,並追究
行政責任,對於造成民眾的誤解,表示歉意。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說明
,這樣的作法確實不妥,將把這個案例當成教材,警惕稅務人員。


民進黨彰化縣議員黃育寬昨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上述現象,他說,國稅局
誇張查稅,陳姓老夫婦年近七旬,在住家前擺小攤賣飯糰還不到一個月,卻
收到受文者是「飯糰」的公函,其他攤販也收到同款公函,受文者有「紅茶」
、「雞排」、「鹹酥雞」等,不一而足。

陳老先生說,夫婦倆早上賣飯糰,一天約賣三十多個、一個十五元,每天賺不
到二百元,卻被國稅局恐嚇若不辦理營業登記,將罰三千元。而稅務員不當面
告知他們有何違法之處,反而偷偷地拍照開單,凸顯稅務人員高高在上的威權
心態,他們拒收。


2008/06/18 溢課稅財部裝傻?只退5年招民怨

2008/06/18 溢課稅財部裝傻?只退5年招民怨
新聞摘要
陳長文被錯扣房屋稅長達15年,稅捐處表示,在民國95年前,如果課錯稅都會主動全額退還,不過後來遭財政部多次糾正,只能追溯5年的稅款,而且在95年就頒布新解釋令;儘管稅捐處支持陳長文的看法,但礙於法令也只好照辦,因此稅捐處也呼籲財政部重新考量,以免招來民怨。 
中華民國萬萬稅!收到稅單的那一刻,不少人已經開始心疼荷包要失血,何況是發現被多課稅,那當然氣壞了,陳長文身為律師,都被莫明其妙多收了15年的稅,而且還打輸官司,一般的小老百姓,又能怎麼辦?稅捐處處長謝松芳:「像陳長文這個案子,也就是因為他不知道,結果發現的時候已經15年了,像這類案子不能歸責於民眾,而且這個責任應該是稅捐機關,自己要扛起來的,所以我一直對他很抱歉,但因為法律的規定,我不能退15年。」 
5年前,是那個稅務人員犯的錯,明明是政府的疏失,卻要民眾來承擔,這不是坑錢嗎?立法院目前也傾向修法,讓陳長文可以上訴。
新聞出處:http://weekly.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080618185313, 中華人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