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8 溢課稅財部裝傻?只退5年招民怨
新聞摘要
陳長文被錯扣房屋稅長達15年,稅捐處表示,在民國95年前,如果課錯稅都會主動全額退還,不過後來遭財政部多次糾正,只能追溯5年的稅款,而且在95年就頒布新解釋令;儘管稅捐處支持陳長文的看法,但礙於法令也只好照辦,因此稅捐處也呼籲財政部重新考量,以免招來民怨。
中華民國萬萬稅!收到稅單的那一刻,不少人已經開始心疼荷包要失血,何況是發現被多課稅,那當然氣壞了,陳長文身為律師,都被莫明其妙多收了15年的稅,而且還打輸官司,一般的小老百姓,又能怎麼辦?稅捐處處長謝松芳:「像陳長文這個案子,也就是因為他不知道,結果發現的時候已經15年了,像這類案子不能歸責於民眾,而且這個責任應該是稅捐機關,自己要扛起來的,所以我一直對他很抱歉,但因為法律的規定,我不能退15年。」
5年前,是那個稅務人員犯的錯,明明是政府的疏失,卻要民眾來承擔,這不是坑錢嗎?立法院目前也傾向修法,讓陳長文可以上訴。
新聞出處:http://weekly.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080618185313, 中華人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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