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2010/05/15 受文者寫「飯糰」 國稅局開單 不尊重攤販

受文者寫「飯糰」 國稅局開單 不尊重攤販2010-5-15
自由時報 報導
新聞摘要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開單告發彰化市一對擺攤賣飯糰的老夫婦未辦理營業登記,
受文者竟然寫「飯糰」。老夫婦不滿地說,稅務員若要開單給他們,至少也要先問
清楚姓名。事實上,該類個案還不少,也有告發單的受文者竟寫上「紅茶」、
「雞排」等,引發民怨。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晚間又緊急發表聲明指出,該局將進行檢討,並追究
行政責任,對於造成民眾的誤解,表示歉意。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說明
,這樣的作法確實不妥,將把這個案例當成教材,警惕稅務人員。


民進黨彰化縣議員黃育寬昨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上述現象,他說,國稅局
誇張查稅,陳姓老夫婦年近七旬,在住家前擺小攤賣飯糰還不到一個月,卻
收到受文者是「飯糰」的公函,其他攤販也收到同款公函,受文者有「紅茶」
、「雞排」、「鹹酥雞」等,不一而足。

陳老先生說,夫婦倆早上賣飯糰,一天約賣三十多個、一個十五元,每天賺不
到二百元,卻被國稅局恐嚇若不辦理營業登記,將罰三千元。而稅務員不當面
告知他們有何違法之處,反而偷偷地拍照開單,凸顯稅務人員高高在上的威權
心態,他們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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