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空拍圖促補地價稅 地主不服
自由時報 / 2010/11/18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北縣報導〕台北縣泰山一名林姓地主向本報投訴,台北縣稅捐稽徵處未派員實地訪查,逕自以空拍照片為依據,要求他補繳九十四至九十八年五年四十多萬元地價稅,草率作法令他相當不服;稅捐稽徵處強調,除了依據空拍圖,今年也有實地訪查及拍照,證明地主確實違反土地使用用途,地主不服可提出申訴。
地主︰屬農地 但沒溝渠及水源難農用 林姓地主說,他繼承祖傳新莊中山路一帶九筆約五百多坪農地,後來都市計畫發布,其持有農地被劃入塭仔圳重劃區範圍內,由於當地地目屬農地,加上部分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以來一直免徵地價稅,但今年突然接到繳交地價稅通知,且往前回溯五年的地價稅都得補繳,令他傻眼。
林姓地主說,稅捐處表示從空拍發現他的土地上有鋪水泥地以及搭建鐵皮屋,就認定他未從事農業使用,問題是當地既沒有溝渠也沒有灌溉水源,如何從事農用?而且這幾年鐵皮屋廠房也未出租收取租金,和他有相同遭遇的至少有數百人,稅捐單位應派人實際到場了解狀況,不能光憑照片就要他們繳這筆錢,增加負擔。
稅捐處︰有實勘確認未農作 違反用途 縣府稅捐稽徵處新莊分處表示,他們是根據縣府城鄉局提供的「公共設施完竣報告」進行全面清查,課稅依據除了是前幾年所拍攝的空拍圖,今年也派人實際到現場了解狀況,結果發現地主的確未從事農事,明顯違反土地使用用途,依法可要求地主補繳地價稅;承辦人員私下表示,其實都市地區很多類似案例,而每次全面清查勢必都得開出大量補稅單,他們知道地主的難處,但也愛莫能助,一切依法行事。
source: Hinet新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