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媒體報導,網路「揪團」購物近年來越來越風行,有些商人腦筋動得快,藉由擔任「主揪人」從中牟利,甚至有人將此當作職業,月入5到10萬不等,對此,國稅局表示,這些主揪人若將「揪團」購物當作行業,視為營業,必須向稅捐機關辦理「營業稅籍」登記,否則將有逃漏稅的嫌疑;網友得知消息後,痛批幫人代買賺錢也要繳稅,政府根本是想盡辦法在搜括民脂民膏。
民眾為了省錢,近年來在網路上掀起「揪團」購物的風潮,以人海戰術與商家洽談批發價格,然而最近則有人直接擔任「主揪人」的行業,幫忙有需要的人「揪團」,處理與商家殺價過程、把商品寄送給大家,並從中與網友收取微薄利益。
對此,國稅局表示,若該「主揪人」經常「揪團」合購,並從中獲利,形同該「主揪人」將揪團合購視為一項工作,這麼一來該名「主揪人」就必須向稅捐機關辦理「營業稅籍」登記,繳交營業稅。
不過課稅標準則是比照「小規模營業人」,但當每月銷售額超過4萬元時,「主揪人」應自行到住處或戶籍地附近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對此,網友認為,國稅局為什麼不追查有錢人的逃漏稅,要一直逼小市民繳錢。還有網友表示,錢討一討結果去辦花博的爛煙火,這是什麼政府?甚至有網友說,政府真的是巧立名目 無所不用其極,想盡辦法在搜括民眾的民脂民膏。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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