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2010/11/08 遺產稅明明繳清,事後竟又被國稅局認定違反遺贈稅法,被要求補稅、還加罰鍰306萬元

遺產稅明明繳清 國稅局指違法
台北市男子凌友宏的母親生前投保壽險,兩年後過世;凌友宏說他依法申報遺產稅,2007年拿到完稅證明,沒想到今年國稅局又認定他違反遺贈稅法,須補稅加罰鍰306萬元,他向立委蔣乃辛陳情求助。
凌母2005年2月以1000千萬元投保人壽保險,受益人為本人,並以90歲為滿期,若期間死亡,受益人為2名兒子。凌友宏說,母親投保後還二度出國,但在隔年5月因心肌梗塞過世。
凌友宏表示,他依規定申報遺產稅,國稅局在2007年9月來函,要求說明凌老婦人匯千萬元投保經過。他具函說明後,國稅局寄出「遺產稅通知書」,他如數繳納稅額,同年底收到「遺產稅繳清證明」。
凌說,今年國稅局又來函指他違反遺贈稅法45條,要加罰鍰306萬元,國稅局同意他繳交本稅170萬元,不用罰鍰,如不服就打官司。
他認為,依遺贈稅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人壽保險金可不納入遺產總額,他當年已說明,國稅局也接受,怎能在若干年後又說他漏報稅?他不排除打官司捍衛自己權益。
【2010/11/08 聯合報http://udn.com/


國稅局:不服的話,那你咬我   文/藍鷹      日前看到一篇報導:「『遺產稅明明繳清 國稅局指違法』,北市男子凌友宏的母親生前投保壽險,兩年後過世;國稅局在2007年9月來函,要求說明凌老婦人匯千萬元投保經過。他具函說明後,國稅局寄出「遺產稅通知書」,他如數繳納稅額,同年底收到「遺產稅繳清證明」。今年國稅局又來函指他違反遺贈稅法45條,要加罰鍰306萬元,國稅局同意他繳交本稅170萬元,不用罰鍰,如不服就打官司。」,也就是說:「不服的話,那你咬我」
      看到這樣的報導,實在令人懷疑,國家的法律究竟是誰立的?國稅局明明已經開出「遺產稅繳清證明」,又指人家違法、還要罰鍰,任誰看了都會覺得不可思議!真是另類的「台灣奇蹟」!一個民主國家竟然還會有如此專制跋扈的公家機關、公務員!看似好心的「同意他繳交本稅170萬元,不用罰鍰。」真是貓哭耗子!那又為何還要強硬得表示凌姓市民不服來打官司?
      明明自己違法,還能如此說的振振有詞!國稅局都對,他還可憐、同情你,繳本稅就好不用罰鍰!這些假象、這些功力,又豈是一朝一夕可以練來的!也難怪中華人權協會於今年8月進行「賦稅人權大調查」,面對短短一個月內,湧入44萬張選票選出前三大賦稅民怨,最需改進的賦稅問題第一名就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原來國稅局的官員都是他們自己說了算!就算已經確定、也已經有「繳清證明」,已經「算了」的稅徵,還能如此「反口供」的不算數,還要罰鍰!
      不只於此,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於9月27日就該局於民國86年開錯稅單72萬,經法院判決須退還給納稅義務人,至今遲遲不肯退錢,還將責任推往台北市國稅局,並大聲說:「法院的不算數啦!」法院的不算?看了凌姓市民的案例,「法院的不算!」還真的是有道理啊!因為他們連自己說過的都可以「不算」了!
      如此的把百姓當成「提款機」而且是沒有額度的提款機、無限上綱可以提領的提款機,一但提款機缺錢了,還是吐不出鈔票,罰數十倍的罰款,凍結存款、查封土地和限制出境…種種無法無天的披著羊皮的「奧步數」狼吻都來了!這難道是身為國家公僕該有的作為嗎?
      其實,這些日子來,不管是實質媒體、或是新聞、或是網路新聞,「稅務問題」與「稅務民怨」是接二連三的驚爆出來,所能證明的是民怨積深、民意高漲與稅務人權的受重視,但願國家政府機關不要再用這種「愚民」政策來欺騙百姓!謊話說多了、牛皮吹破了,都將導致無可彌補的後果,這才是人民深深的期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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