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財政部居全國民怨之首,10年來平均每天訴願案件15件。罔顧人權,濫權"款"待人民,必失民心

怕被遭受"款"待,沒有媒體敢報的資料
財政部居全國民怨之首,10年來平均每天訴願案件15件。
罔顧人權,濫權"款"待人民,必失民心
    黑暗怕的是陽光 黑暗喜歡的是不明
以下數據皆為實際數字,都是從審計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網站資料統計而得
  1. 在審計部的中華民國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中(第乙-98頁)就已指出:「財政部訴願救濟案件屢居全國各行政機關之冠,行政處分之品質有待提昇」[1]。財政部高居各部會民怨之首。
  2. 統計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業務統計資料,整理後可看到,這十年間財政部的訴願案件高達5.5萬件,平均每天15件。[2]
  3. 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資料做統計後,90~98年資料,財稅方面的強制執行案累計共有多少件? 答案是1286萬件,金額共計約新台幣4349億元。[3]
    • 平均來說,每一年新增143萬件,但最近的每年新增約為150萬件。[4]
    • 這1286萬件、4349億元中,已經收到錢的有1285億元,還有117萬多件、3017億元是要繼續向人民追討的 [5]
    台灣只有約778萬戶,9年下來被稅務機關移送強制執行的案件數可達1286萬件。每年被稅務機關移送的150萬件裡頭有多少的確是該繳,但又有多少是稅務單位蠻橫、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下的冤情? 這些冤情,不太會落在高官權貴身上,大多是落在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身上。被要的錢少的,雖然覺得不合理,但民多不敢與官鬥,所以很多就自認倒楣繳錢消災,但有的則很嚴重,公司因而倒閉、個人輕生自殺的事情都發生過。這些人事就這樣煙消雲散了、或被抄滅了,他們沒有聲音了。而稅務的東西,也沒有多少媒體敢報導,畢竟稅法是一個很特別的法,查稅是一種相當特別的公權力,誰敢招惹的、敢不聽話的,稅務機關自有許多"款"待人的本事。這是哪一種顏色的恐怖?
    黑暗怕的是陽光 黑暗喜歡的是不明 以上都是一翻兩瞪眼、真實客觀的數據
    背後卻隱藏著很多人的血淚 被國稅局列為要追討的還有3017億
    到底有多少是真的該繳的 到底還有多少個下一個可憐的人民? 各位可以用力的傳
    希望促使稅務機關懂得尊重人權,不要再做仗權欺人害人的事,這樣老百姓真的很可憐。領的是納稅人的錢,被欺被害的也是納稅人,叫人情何以堪?! 只怨今生生而為民? 大家都有依"律法"繳稅的義務,但不是依稅務機關任意曲解的"講法" [6]
    --------------------------- 資料來源: 都是我從審計部、行政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網站資料統計而得 詳細可看 現代KuLi奇聞檔案,或以下資料 [1] 審計部的中華民國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中(第乙-98頁) (十四) 疏減訟源方案之衡量指標,未能彰顯執行成效,及行政處分之品質有待提昇 財政部及所屬機關受理之稅(關)務訴願救濟案件屢居全國各行政機關之冠,部分案件並衍生為行政訴訟案件,為降低稅務救濟案件,有效疏減訟源,該部於本年度施政目標訂有「推動疏減訟源方案,有效解決稅捐爭議,適度降低稅務救濟案件」,其衡量指標為「降低稅務救濟案件比率」,目標為本年度復查案件收件數,較前3 年度復查案件收件數平均數減少2%。據行政院網站公布關於該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業務之統計資料顯示,財政部於民國93 至97 年間,總計收辦27,591 件訴願案件,扣除原處分機關自撤原處分643 件,實際辦結件數26,948件,其中訴願經財政部駁回案件再提起行政訴訟,經行政法院裁判結果為「撤銷」者計1,612件,連同訴願階段,「原處分機關自撤原處分」643 件及經財政部審查後作成「撤銷」決定者2,723件,共計4,978 件撤銷原行政處分,顯示行政處分存有不當或違法情事,約占財政部收辦訴願案件之18.04%。該項衡量基準無法得知該部暨所屬所作行政處分之品質改善情形,亦難窺其推動疏減訟源方案獲致之成效。經函請財政部就推動疏減訟源方案,允應增加更多元之衡量指標。據復:1.已督請該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加強租稅教育,主動提供租稅資訊,降低徵納雙方認知爭議;2.加強稅務人員專業知能訓練,落實經驗傳承,提昇原處分品質;3.適時檢討不合理不公平之法律、解釋函令等行政規則;4.積極推動協談作業,謀求徵納雙方共識等改進措施,以有效提昇行政處分之品質。 [2] 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業務統計經整理後可得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89~98共計新收訴願案件數為: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Total
    財政部
    6361
    5847
    6058
    6107
    6126
    5453
    5841
    4596
    4410
    4237
    55036
    行政院
    3927
    2646
    3082
    3577
    2917
    3228
    3657
    3376
    3170
    7037
    36617
    經濟部
    3087
    3715
    3780
    3375
    2899
    2953
    2827
    2524
    2142
    2280
    29582
    內政部
    1850
    2298
    2463
    2260
    2579
    2348
    2403
    2269
    2229
    2094
    22793
    勞委會
    2074
    1803
    2459
    2655
    2079
    2132
    2127
    1805
    1946
    2327
    21407
    環保署
    780
    1173
    1397
    1184
    948
    818
    824
    1054
    1021
    1937
    11136

    [完整表格請看89至98年,財政部訴願案件累計共幾件?]

    [3]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網站公佈之公開資料 【99年2月】行政執行財稅案件統計分析    也就是總共有4349億6969萬元,其中已經收到錢的有1285億137萬,還待執行的有3064億6832萬。還待執行的,為已經收到手的兩倍多。 [4]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網站公佈之公開資料
    • 98年新增加財稅方面的強制執行案件件數=160萬

    其他年度可陸續查出後,可發現財稅強制執行案件數:每年新增約150萬件 [5] 依據: 審計部 中華民國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 頁數:乙-92 [6] 依據:2010年由中華人權協會主辦的「賦稅人權大調查」 (台灣賦稅人權網) 賦稅人權調查結果 總投票數:437671票,票選最需要改善的是:
    • 第一名 稅務機關行政權過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 91506票
    • 第二名 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 59926票
    • 第三名 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 56591票
    • 第四名 做錯就算了,台灣稅務員沒有退場機制 48726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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