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2010/09/24 威脅納稅人「你再來,就再多追查你五年的稅。」父親不堪重稅壓力,罹病中風

2010-09-23 中國時報 【本報訊】
     蔡富強:台灣的稅務冤案太多了。有一家鋼鐵材料買賣公司,按理應列為買賣業,被北區國稅局抽查後,卻接到十倍的稅單,原來是稅務員把納稅者的帳冊搞丟了,就逕自把買賣業變成加工業,甚至威脅納稅人「你再來,就再多追查你五年的稅。」稅捐機關的態度非常蠻橫。
     遇到如此稅災一般人根本無力抗拒,就連人民團體像氣功武術門派太極門,民國八十五年因為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的刑事冤案,司法三審已判決無罪無稅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款屬免稅所得」,及「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無關。但國稅局卻拿早已被司法審判廢棄的起訴資料,硬是誣指認定「進價等於銷價」的團購是營業行為、要課營業稅,矛盾的是已經認定「進價等於銷價」,一減一等於零、沒利潤根本就無營所稅,但國稅局竟然改用「同業利潤率」逕行試算利潤並開出營所稅漏稅罰單,根本邏輯不通!
     像本次賦稅人權大調查第一名就是稅務機關任意曲解所得性質,顯見稅務機關濫用裁量權已造成民怨沸騰,所得如何認?費用採不採認?都是稅務機關說了算。以至今纏訟近十四年的太極門案件為例,在訴願階段太極門提出一萬多份贈與具結書等書證,每位弟子均表明是贈與敬師禮,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但國稅局卻仍以補習班學費核課掌門人的綜合所得稅,一直到九十九年第十次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訴願決定才指出氣功道館與補習班性質不同,不得援引補習班的費用率予以減除,但已浪費十四年龐大公帑及行政資源。且至今國稅局仍未依證據及刑事判決認定的贈與事實,造成人民痛苦不堪。
Source: 中國時報




        台灣赫赫有名的大律師陳長文指出:「台灣司法問題已嚴重到不容矇眼不看的地步…更毫不客氣的說,身為法律人總統的馬英九可說是責無旁貸。」同樣的,台灣不公平不合理的稅法造就420萬件(法務部執行署公佈)稅奴,有人燒炭自殺,有人家破人亡,身居台灣寶島的你、我又豈能坐視不理?
 
        演藝名人賀一航被聲押管收三個月,媒體報導欠稅800多萬,實際欠稅200多萬,罰款高達600萬,幾近三倍,姑不論他召妓、吸毒、座擁名車,還是他繳不起或蓄意逃稅,光是如此高的罰款,相信任何人都會繳得心不甘情不願。
 
        素有「台灣蕈菌之父」林天財,國稅局公佈欠稅大戶,位居「素人富翁」的欠稅榜首。林天財因購買數億無記名的可轉讓定存單(N.C.D),為了節稅,分別以三個兒子名義開戶,領利息,就可以多出八十一萬利息免稅額,財政部卻認定林天財等於把N..C.D的本金及利息贈與給三個兒子,必須補課贈與稅,再罰一倍罰款。林天財說:「他本來只有五到六億,再加上滯納金及罰款,越滾越大,變成十一億……近日行政執行處查封他的財產,派了四十人,在他家打包十二小時,形同抄家…。」
 
        筆者好友陳小姐(現美國公民), 父親經營的公司十五年前收到一張超過十倍的稅單嚇壞了就找會計師一起去國稅局瞭解才知到負責經辦的小姐把帳冊弄丟了竟被以「加工業」的同業利潤率標準課稅…。經過一番解釋經辦小姐終於承認自己弄錯了課長也明白真相卻執意不肯更改稅單,還說「國家沒錢啊!」…隨後再多次協同會計師和國稅局課長溝通結果換來一句「你再來!我就查你五年前的稅!」最後決定行政救濟…結果還是敗訴淪落到強制執行的地步連送貨的貨車都被扣住了沒多久父親就這樣中風了。
 
        中央社文載「國稅局敗訴未退稅,太極門討債」民國83年間,掌門人裝修道館供弟子使用,被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課徵租賃所得稅款72萬多元,門下弟子不服,向法院提出行政救濟,民國93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國稅局苗栗分局敗訴,理應發還溢繳的稅金,至今六年,苗栗分局不但死賴不還,分局長還大辣辣的於媒體前表示:「法院判決不算!」如此藐視司法及人民,難怪太極門稅務冤案,國稅局局長凌忠嫄膽敢不理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決文書白紙黑字載明:「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係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一而再、再而三的繼續違法開出不法稅單,迄今14年,一案高達12157罰,嚴重破壞五權分立之國家體制,侵害人權,百姓徒呼奈何?
 
        台灣的善良老百姓,每天辛苦工作,繳納稅金給政府,並賦予政府絕對權力;但政府的國稅官員掌握權力之後,卻傲慢的對待善良老百姓。正如立委羅淑蕾所說:「酷吏猛如虎。」台灣百姓欠稅,動輒罰金高達數倍或十餘倍,輕則淪為稅奴,重則公司倒閉,家破人亡,形成一股非常嚴重的稅災。
        稅官要求百性守法,自己卻不願守法,自己主觀的認定才算,人民陳述、法院判決的都不算。面對稅官不公、不義,知法玩法;面對台灣稅法蠻荒,你、我不能再當冷漠的大眾,為後代千千萬萬子子孫孫稅務人權幸福著想,你、我都應該勇敢站出來吹哨!

Source: Peopo




2010-09-16╱聯合報╱第A18版╱綜合╱記者羅印沖∕台北報導

「社會關注司法人權,誰來關照賦稅人權?」中華人權協會主委林天財昨天在立法院一項記者會中說,稅務機關動輒拿查稅威脅納稅人,民眾只能花錢消災,不敢出面喊冤;民眾向行政法院訴願,勝訴機率不到一成,權益毫無保障。

國民黨立委朱鳳芝、羅淑蕾及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昨天與中華人權協會等多個社團,共同舉行「賦稅人權大調查」記者會,公布賦稅民怨排行榜;「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以九萬多票高居賦稅民怨第一名;「訴願制度、行政救濟形同虛設」近六萬票居次;「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以五萬多票緊追在後。

羅淑蕾指出,台灣有卡奴、債奴,都沒有比「稅奴」可憐,帳戶被凍結、公司倒閉,欠稅人被逼到走投無路,「很多燒炭自殺的人,就是被稅逼死」。

一名鋼鐵材料行陳老闆的女兒也出席記者會,她指控北區國稅局稅務員在一九九五年丟失該材料行帳本;稅務員逕自將該材料行從「買賣業」改成「加工業」課稅,陳家收到超過往年十倍的稅單;向稅務機關抗議,卻換來「開了(指稅單)就開了,不然你們可以去申訴」回應;她父親不堪重稅壓力,罹病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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