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2010/09/08 賣麵的一家小店,有一天國稅局給一張數目極大的營業稅補稅罰單...

行政訴訟--錯誤課稅.勝算非常低
2010-09-08 11:15



一般人對有錢人或社會名人被查稅的新聞,多隔岸觀火,有時還幸災樂禍,可是大家沒有想到,國稅局對於小老百姓追稅的手法更匪夷所思。
例如我家巷子口有一間賣麵的小店,有一天國稅局給一張數目極大的營業稅補稅罰單。本來營業稅只有二十五%(現降為十七%),但一旦被罰,可能是一到五倍。如何計算呢?原來國稅局人員每天最熱鬧時去吃麵,偷偷計算一天營業額,不管生意清淡時或是公休,總之,以最高數字任意想像營業收入,便由此開出罰單,小百姓無可奈何,因為無法舉證真正的營業額,也沒有時間或知識去行政訴願或訴訟。
其實,稅務機關為避免錯誤課稅,提供行政救濟的程序,當民眾對於稅單不服或有疑問,可以向財政部提出行政訴願,若駁回則再走行政法院之行政訴訟程序,最後的判決結果就可以還民眾清白,或是維持原案。不過,這其中很有學問:行政訴訟勝算非常低!
例如從八十八年到九十七年,行政訴願勝訴率不到十五%.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八年勝訴率七.二%九十年訴願案件有三八三一三件,其中三二三三六件、約八十四%的案件直接被程序裁定駁回,未進入直接審理階段,高院的訴訟案件人民勝訴率則只有一.三%真理大學 胡博硯教授說到,大部分案件在訴願階段應該已經處理過了,訴訟勝訴低應是正常,但台灣的狀況卻是連訴願的勝訴都非常低。
就算官司打贏,也不必太高興,因為國稅局可以撤回,再重新核課一張新的罰單。如此一來,重新訴願、訴訟,再打一次官司,老百姓為一個小小的正義,必須付出終身打官司的代價。昨天新聞報導的太極門稅務案就是個例子。明明監察院已經糾正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諷刺的是,刑事部分法院已判無罪,國稅局引用的卻是起訴書資料;現在道館面臨查封,太極門弟子刊登廣告抗議「台灣司法秩序何在」,但稅捐單位強調「稅務案件歸稅務案件,刑案歸刑案」,當然令納稅人不服!
如果政府合理合法課稅,百姓繳稅的怨言就會減到最低,政府的公信力與正義才會真正伸張。我們期待馬總統在處理司法正義問題時,也看一看課稅爭議對人民的殘害,否則,百姓的怨氣對執政者而言,將是美麗繁華的表象下,一股可怕的暗流。
(作者為元智大學 副教授)自由時報2010/09/07◎ 李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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