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2010/08/19 冷血國稅局--旅居美國老華僑回台灣奔喪,因被冒名登記公司負責人,國稅局不理會老太太有心臟病、高血壓、在台灣無親人,照樣限制出境

發稿日:2010/8/19 下午 10:16:00
發稿人:田中心  
賀一航等不少「稅奴」在暗夜哭泣 


賀一航等不少「稅奴」在暗夜哭泣
  (記者田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行政執行處在賀一航爆出召妓和吸毒風波後,認為他有錢嫖妓和吸毒,卻不履行分期繳稅欠稅的計畫,日前執行處傳賀一航到案後,認為他有能力履行償還欠稅款,卻故意不履行,向法院聲請管收。長期關切租稅人權的人士指,拘提管收、以及限制出境手段,是目前行政執行單位收取欠稅的利器,但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8號有傾向憲法第八條保障人身自由及實質正當法律程序,現行猶如「合法討債公司」的限制人身自由追稅手段是否合憲?仍大有爭議。
 
 日前台灣第一個賦稅人權網站成立所舉辦的研討會中,會計師背景的立委羅淑蕾、稅法學者葛克昌、盛子龍、及律師蔡朝安、會計師陳世洋等產學政界人士,對我國稅法違反人權、「抄家滅族」式的處罰倍數,以及動輒違憲以限制人民出境、甚至管收羈押的強烈手段來保全稅捐,創造出許許多多在暗夜哭泣的「稅奴」,就有共識地提出盡速修法的呼聲。
 
  長期致力推動租稅人權的人士指出,經過釋字第588號「黃任中條款」的洗禮後,雖然行政執行處「討債」的行為會保持表面上的程序合法,但國家動輒以「關起來」或「限制出境」來對付欠稅的納稅義務人,不但涉嫌侵犯憲法對人身自由及生存權的保障,更明顯違反比例原則;這與台灣所標榜的民主與人權是不相符的。
 
 
身兼會計師公會理事長的立委羅淑蕾就提到許多令人椎心泣血的「稅奴」案例:旅居美國老華僑持美國護照入境台灣奔喪,辦完事要出境時被移民局限制出境,她莫名奇妙的跑去查詢,才發現自己被弟弟冒名登記公司負責人,後來弟弟生意失敗、人也失蹤,於是國稅局要對她追稅,她舉證自己已20多年沒有在台灣,但是國稅局不予理會,照樣限制出境,老太太有心臟病、高血壓,台灣無任何親人照顧,因為未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故沒有健保,想辦理入籍又被法官拒絕,處境堪憂卻無法解套,羅淑蕾說:「他來跟我陳情的那一天,我們法院的障礙空間很糟糕,他就在我們立法院前摔倒,摔到骨頭斷掉,他去看病我還拿5000元給他」「你說要怎麼辦呢?那這種人你把他留在台灣幹什麼?」。另一個案為一位印尼華僑,18年前帶了100萬美金來台灣投資,投資失敗合夥人落跑,印尼華僑被追稅而被限制出境,因印尼護照不能用勞健保,他須要洗腎只好流浪各醫院,這家額度滿了就換家……,以前他太太還會寄點錢接濟他,現在太太也死了,真不知要怎麼辦。羅淑蕾說:「我跟財政部說,我要把這一群人,帶到你門口去給你抗議,那這群人你要照顧他,他就說『好啊!你要是敢帶來,我就告你妨礙公務』」「我真想問問那些稅務員當你們把一張稅單開出來的時候你睡得著覺嗎?你知道當你把那張稅單開出來得時候你會害死多少人呢?」
 
  稅法專家指出,以賀一航欠稅案為例,如果法官不予管收讓他繼續工作,他不致中斷演藝事業,可能在短時間內就可以繳清欠稅;一旦遭管收三個月,他出來後不見得還能保有工作,且原本與女友的婚期勢必生變,整個人生倏然變色,不但剝奪了憲法保障的工作權,可能連基本的生存尊嚴都不保;更何況賀一航還有心臟病,當初黃任中遭管收時也是罹患心臟病、高血壓、氣喘等病,在牢中沒藥吃,最後病死了,因此國家以管收或限制出境等激烈手段保全稅捐的手段,能不審慎行使嗎?  



Source: 雲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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